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在职党员,八月底前报到啦~

发布日期:2024-08-29 11:37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作者: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了《在职党员进小区“五微行动”实施方案》,就深化在职党员进小区开展零距离服务群众“五微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市在职党员在八月底前到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认领“微岗位”,征集“微建议”,办理“微实事”,助力“微心愿”,开展“微协商”,参与居住地社区、小区(网格)党支部等开展的各项共商共治活动,主动为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出谋划策、献计出力、破解难题。

认领“微岗位”

结合小区治理需求和在职党员的专业特长,设立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环境整治、纠纷调解等“微岗位”。让在职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领岗位,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征集“微建议”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集在职党员和居民对小区治理的“微建议”,在职党员通过走访了解等形式收集相关情况,每年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建议。团长牵头单位对征集到的建议进行梳理汇总,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逐一落实。

办理“微实事”

聚焦残疾、失能、精神障碍、矫正对象、安置帮教等家庭,在小区党支部的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和小区“特殊”家庭实际情况,组建帮扶小组,进行心理疏导,办理“微实事”。由在职党员组团认领,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微实事”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助力“微心愿”

面向小区居民特别是特困对象、低保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通过形式多样的走访帮扶,征集“微心愿”。在职党员主动认领“微心愿”,帮助小区居民实现愿望,传递温暖和关爱,积极构建和谐小区。

开展“微协商”

针对小区治理中的重大事项和矛盾纠纷,组织在职党员、居民代表、物业企业等开展“微协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寻求共识,推动问题的解决,服务小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