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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小课堂 | 组织关系转接

发布日期:2024-10-09 17:23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作者: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编者按:为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准化水平,帮助广大党务工作者更好更快地熟悉掌握政策、了解工作流程及要求,市直机关工委依托本级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务小课堂,组织部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就日常党务工作进行辅导交流。

现刊发第二期《组织关系转接》。

讲课人:魏薇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建群团科科长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关系党组织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二)转接的条件

1.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或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可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

2.外出时间3个月至6个月(含)的,一般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3.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如有需要,可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但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接实施

1.党员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内转接,主要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实施。

①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a)需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提出申请。

b)党支部查验申请,对符合转出条件的,根据党员提供的接收党组织信息,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组织关系的转出。

c)党员所属机关党委或党支部应及时关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进度,系统内接收单位党组织完成接收后转接方终止。

d)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之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可由机关党委直接进行。

②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a)转入单位党组织核实情况,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一般在转出之日后30天内完成接收。

b)接收单位党组织做好党员信息系统维护。

c)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及时到转入党支部报到。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安徽省外或由安徽省外转入,一般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a)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凭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用大写数字注明党费交至月份(一般为转出当月),根据被介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集体转接党的党组织关系,应附党员名册加盖党组织印章。

b)对转出省外党组织的,原党组织接到介绍信回执后,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用非建制库方式将党员转出,并在系统内填写回执,党员转接方终止。

c)对安徽省外转入的,接收单位党组织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内补录完善党员信息,完成党员入库。

转出、转入单位党组织应同步做好党员档案移交或查核工作。

3.市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示意图

(四)管理责任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党支部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对不符合转接要求的,接收单位党组织应说明不接收原因,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二、常见问答

1.党员组织转接关系由谁办理?

党员转接组织关系需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对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由党员本人办理,不能办理的由转出单位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原单位的党内职务是否要免去?

凡是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已经转出原单位的,其在原单位担任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不必办理免职手续。

3.党员工作单位变动后,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其党员组织关系如何处理?

党员工作单位变动后,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特殊情况也可转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三、政策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三)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