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工委 > 单位职责

黄山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职能

发布日期:2021-02-22 10:57信息来源:市直机关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市直机关工委应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具体责任如下:

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三查三问”等制度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决定。

⒉在市直机关发挥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职责,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⒊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⒋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认真执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若干规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教育引导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⒌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⒍持之以恒抓好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持续开展“双联系双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1+N”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⒎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的职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⒏带头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⒐指导督促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一领导市直及驻黄各级党组织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落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⒑加强对市直机关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年轻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⒒勇于和善于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