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设立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市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完成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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